长春市七措并举遏制假劣种子流入流出

日前,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种子打假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全市共查处种子案件19起,没收假劣种子1.3万斤,收缴罚没款47万元,取缔种子经营业户3家,吊销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两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00万元。去冬今春以来,长春市继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种子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目前,全市已立案种子案件11起,登记保存种子4.6万斤,收缴罚没款18万元。
据了解,今年长春市打假目标是:遏制套牌假劣及未审定种子流入流出市场,使种子市场得到有效净化,农业生产安全、品种权人和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为实现这一目标,长春市重点采取七项措施。一是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科学选购良种,不贪图便宜,不购买不放心种子;教育警示种子生产经营者不生产、不加工、不销售假劣种子,对于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并拉入行业“黑名单”。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在集中交易期对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实行日巡查制度;对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控制非法农资产品进入生产领域的各个环节。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经营假劣、侵权套牌、未审先推、包装标签标注与审定公告严重不符、虚假宣传、场外私下交易等不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四是建立完善种子市场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实施全天候管理市场、全覆盖检验品种、对种子经营业户实行“五统一”、公共信息公开、实施“五个禁止”规定、实行种子质量保证金制度和设立举报奖励等七种制度。
五是实施全方位打假。主动邀请品种权人参与市场管理,统筹发挥农业、工商、公安监管部门作用,建立完善案件联防联打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合集中办案,彻查全案。
六是适时开展入户倒查行动。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和农户开展入户倒查活动,逆向调查种子的合法性,追查农民购买种子的来源,查处问题种子,最大限度减少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七是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和指导服务。重点向农民宣传选种、购种和用种常识,提高广大农民对真假种子的识别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块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好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帮助农民发展生产、选好良种用好良种、实施科学种田,实现增收致富。

(责任郝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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