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组织变革与创新”合作研...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达成协议,联合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在组织变革与创新领域开展合作研究的项目,支持双方研究团队合作开展对相关主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说明和申请要求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规模:不超过2项。

(二)资助强度:NSFC对每个获批准项目资助不超过250万元,NSF对每个获批准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美元。

(三)资助内容:NSFC负责资助中方科学家的研究经费和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NSF负责美方科学家的研究经费和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

(四)项目执行期限: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资助方向(申请代码:G0204、G0205):

1、新技术的使用与创新团队内部的交流互动(G0204)

(1)新技术对员工参与创新过程与方式的影响

(2)新技术对团队内及团队间的交流合作及创新过程的影响机制

(3)创新团队的结构与氛围对采纳新技术和影响创新过程的机制

2、创新的组织环境:多团队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G0205)

(1)多团队系统的交流质量和结构对知识生成和创新过程的作用机制

(2)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型组织发展的互动

(3)多团队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交互对创新型组织环境形成的影响机制

申请人须选择以上列出的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此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中美双方合作者应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潜力,围绕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

(三)中美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NSFC和NS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但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三)《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项目(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中文申请书应与英文申请材料在内容上保持一致。同时,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项目英文名称须与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二)项目名称: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请使用“中美组织变革与创新合作研究项目:*****”的格式(注:*****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双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须完全一致。

(三)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 英文学术简历。中方申请人须在ISIS系统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提交双方合作者英文学术简历。

3. 合作确认函(英文)。中方申请人须在ISIS系统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提交美方合作者签发的合作确认函。

(四)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 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

2. 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须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请截止时间:

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4月25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以2015年4月25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材料不全或提交和确认时间晚于截止时间的申请,我委将不予受理,务请注意。

五、联系方式

(一)国际合作局

联系人:申洁刘秀萍

电话:010-62327017;010-62325377

传真:010-62327004

电邮:shenjie@nsfc.gov.cn;liuxp@nsfc.gov.cn

(二)管理科学部

联系人:冯芷艳

电话:010-62327152

电邮:fengzy@nsfc.gov.cn

(三)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

联系人:Wang Mo

电话:+1-703-2927820

电邮:mwang@nsf.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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