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2015年度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京农种协字〔2015〕2号

各区县种子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按照北京市籽种农业发展新要求,营造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种业发展环境,促进首都种业良好发展,今年将继续开展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1.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获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满3年、有3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并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的种子企业均可参加。

2.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严重处罚。董事长、总经理近3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

3.2013年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获得星级的企业如果有升级要求,按照评价的一般流程重新申报。

4.2013年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获得星级的企业如果没有升级要求,按照评价的简易流程进行申报。

二、一般流程及时间要求

1.企业申报

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种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电子版《2015年北京市农作物种子行业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3月18日前,区县种子管理部门上报至北京种子协会。

2.上报材料

经核实后,将为参评企业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参评企业登陆北京种业信息网——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系统,按要求提交网上数据材料,之后,将纸质材料打印盖章,3月31日前,交至区县种子管理部门。

3.区县初审

各区县信用评价联络员登录“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系统”,按照网上要求,审查企业上报材料是否齐全,填报数据有无缺项,纸质材料与系统数据是否一致。同时,审核参评企业近三年在市场检查和执法中有无违法行为,并在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书的“区县种子管理部门初审意见”一栏填写审核结果。在审核材料的同时,对材料真实性初步把关。4月13日前,区县完成网上审核和企业纸质材料的上报。

4.综合评价

4月14日—4月23日,在北京种业信息网开通网上投票,种子管理部门和所有种子企业可以对参评企业进行投票。同时,向零售门店下发调查问卷,4月23日收回。

4月24日—5月4日,北京种子协会组织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评判打分,确定星级。

5.网上公示

5月5日—5月14日,将评选结果在“北京种业信息网”公示10天,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如有企业不愿被公示,可以出具书面意见退出评选活动。

6.发表结果

经北京种子协会理事会审议,对外发文公布,并向三星及以上企业颁发信用等级标牌和证书。

三、简易流程及时间要求

按照简化企业上报材料的原则开展。企业统一从北京种业信息网--公告栏下载并填写《2015年度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简易流程上报材料表》(见附件2),经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后,于3月31日前将复查所需材料(复查表格及相关文字材料)和电子版复查表格一并送所在地的区县种子管理站核查,同时用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种业信息网--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系统,提交数字材料和基本情况。4月13日前各区县将核实后的企业材料报至北京种子协会。经过综合评价、网上公示后,与本年度参评企业统一发布结果公告。

四、其他

对于不按时报送材料的评级企业按不合格处理。

联系方式:袁涛,82012476;王昊,62056476。

邮箱: hangyetongji@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办公楼405室

附件1:2015年度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申请表

附件2:2015年度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简易流程上报材料表

附件3:各区县信用评价工作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协会发文[2015]2号(星级评价) (北京种业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