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农民购种需保护好合法权益

现在正是农民朋友购种的高峰时期。历年来各地经常发生一些种子质量造成的涉农纠纷。为了保护好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丰产增效,提醒农民朋友在购种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场调查准确,合同建全。为防止出现播种时满怀信心,收获时欲哭无泪的不好局面,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等,在购种前一定要准确调查市场,切忌跟风听声做产业。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及种植面积,最好签订好农产品产销合同,免得到时扯麻纱时口说无凭。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要,湖南曾经因为“有毒大米”事件而导致粮食滞销、价格下降。为了自己的农产品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新、奇、特”的品种,需咨询农业技术人员。切忌购买不许推广的转基因品种或破坏本地生态的有害物种。

三、筛选经销商。许多涉农问题是因为经销商不懂技术或者经营不良产品引起。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种子经销商应做到“四看”:1、看门店是否证照齐全,合法经营;2、看门店资质,对农业相关业务知识的熟悉程度;3、看门店的赔偿能力,防止因无力赔偿而发生“关门走人”现象;4、看能否提供品种的正规发票或其它有效凭证,不购买散装种子、廉价种子。

四、品种特性,栽培技术。选择品种要特别注意查看品种审定意见上注明的品种特性,根据当地环境条件,气候特点来安排生产。新品种应通过当地农技推广部门进行实验示范,并通过专家评议后方可种植。 (刘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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