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安委指出,发展生物燃料不应危及粮食安全

 

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促进政策趋同以更好地应对粮食安全问题。

2013年10月11日,罗马 - 经过一周的紧张讨论,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粮安委)强调生物燃料与粮食安全之间的联系,指出:“逐步实现所有人的充足食物权”应作为生物燃料发展中优先关注的事项。

根据粮安委这一全球粮食安全和营养领域最重要的政府间和多方利益相关者平台,生物燃料的发展“不应影响粮食安全,而且应当特别考虑妇女和小农的利益。”

粮安委于10月7-11日举行的会议吸引了近750人与会,包括130个政府代表团、100个民间社会团体和50个私营机构。经过磋商,粮安委亦同意有必要将小农农业纳入旨在促进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政策、战略和研究。

根据联合国最近发布的饥饿报告《世界粮食不安全状况》,在世界8.4亿长期饥饿人口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以小规模生产为生计的农民、渔民和其他人。

机遇和风险

粮安委从生物燃料和粮食安全高级别专家组(高专组)的一份报告中获得有关生物燃料与粮食安全的信息,并认识到生物燃料发展“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机遇与风险并存,”具体情况取决于不同的背景和做法。它还认为“在某些情况下,目前的生物燃料生产给生物燃料作物与粮食作物带来了竞争。”

粮安委鼓励粮农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研究不同方法,帮助各国加强对其生物燃料状况开展评估的能力,同时考虑全球、区域和国家层面的粮食安全以及法定土地权属等问题。

 “鼓励各国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可行且必要的情况下,平衡和科学地评估生物燃料政策可能给粮食安全带来的机遇和风险,”委员会说。

它呼吁生物燃料研究和发展伙伴提高生物燃料在资源和流程方面的效率,鼓励科研伙伴拟定解决方案,以适应所有利益相关方的需求,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以及最需要获得现代能源服务的妇女和小农的需求。

粮安委的建议要求研发行动合作伙伴调整生物燃料生产和加工,使其可以根据条件,在粮食、饲料和能源之间调节供应链。

粮安委特别阐明,现有的国际协定和文书提供了有关这一问题的准则,它们包括:粮安委《全球粮食安全与营养战略框架》、《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支持在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逐步实现充足食物权的自愿准则》、“全球生物能源伙伴关系”可持续性生物能源指标和粮农组织“生物能源与粮食安全方法”。

投资小农

关于高级别专家组报告中谈及的小农农业投资问题,粮安委通过了一项政策建议,敦促各国政府与小农组织、民间社会、私营部门、科研机构和国际发展伙伴一道,共同致力于“构建国家自主远景”以扩大对小农农业的投资。

粮安委建议各国考虑农业和城乡政策、战略和预算如何能够最有效地帮助小农,尤其是女性,获取生产性资产;进入地方、国家及区域市场;获取适当培训、科研成果、技术和农场支持服务。

小农农业的重要性将在2014国际家庭农业年期间得到突出展示。

粮安委还讨论了大量有关对消除长期饥饿和极端贫困工作提供支持的问题,包括负责任农业投资和长期危机中的粮食安全等问题。区域性磋商会将在今后几个月里继续这方面的讨论。

在周末,荷兰的格尔达·费尔堡当选为粮安委主席,接替尼日利亚的亚亚·奥拉尼兰,任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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