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加强种子市场植物检疫监管
发表日期:2015-03-13 03:31AM 阅览次数:
据了解,种子市场检查将采取“属地自查、跨地域督查”形式,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地方行政辖区及农垦辖区内种子销售门店。重点检查销售的种子是否有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及编号是否正确;调运过程中检疫的种子数量与销售的数量是否相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检疫法规行为。
同时,开展植物检疫周宣传活动,加大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疫情危害、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对植物检疫工作的了解与支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粘贴宣传画、悬挂条幅、现场咨询、组织培训等形式对植物检疫法规、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及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进行宣传,掀起宣传普及检疫知识高潮,形成全社会重视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 (于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