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推广部分河北省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公示

冀品审办〔2015〕6号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经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小麦玉米棉花专业委员会审议,拟停止推广我省审定的中麦9号、浚97-1、GKZ11等21个小麦、玉米、棉花品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60天。公示期内,品种选育单位或品种权人如有异议,可向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以及异议品种近两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销售发票复印件、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

联系方式: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邮编:050031,电话:0311-85051333,电子邮件:hbpinguan@163.com)。

附件:拟停止推广河北省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第七批)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青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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