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推广部分河北省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公示
发表日期:2015-03-11 02:23AM 阅览次数: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经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小麦、玉米、棉花专业委员会审议,拟停止推广我省审定的中麦9号、浚97-1、GKZ11等21个小麦、玉米、棉花品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60天。公示期内,品种选育单位或品种权人如有异议,可向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以及异议品种近两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销售发票复印件、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
联系方式: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邮编:050031,电话:0311-85051333,电子邮件:hbpinguan@163.com)。
附件:拟停止推广河北省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第七批)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青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