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青代表:允许农民抵押经营权

在现实中各地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对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有限制规定,对贷款担保没有明确规定。中央多次明确提出,要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和贷款担保,但是实际中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为此,应明确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规定,修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界定。加快修改限制农民贷款担保的相关规定,并放开对农村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担保标的物的限制。

本报记者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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