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种与好企业“情定”平台

2014年8月,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启动后,中国水稻研究所很快就将“广两优7217”这一水稻品种挂到平台网站上,并且提交了出让意向,开始“招贤纳婿”。同年11月,敏锐的江西红一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台网站上了解到,“广两优7217”很适合在江西、湖南等双季稻区作晚稻种植,在区试中,产量、米质表现得都比对照组好,公司判断该品种有望在双季稻区大面积推广。经过研究,红一种业果断决定通过平台提交受让意向书,并与出让方协商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协议,买断该品种使用权。

同年12月2日,红一种业与中国水稻所在种业科技成果确权推介交易活动中正式签约,“广两优7217”也以280万元的价格成功“觅得良配”。“‘广两优7217’,这个品种具有熟期早、产量高、米质优、抗性好等优点,拥有很好的产业化前景。”江西红一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友建告诉记者,“该品种投放市场,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品牌效益,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在交易双方的接洽及交易的完成中,如果说平台是新品种或技术成果的“红娘”,那么专家就是新品种的“娘家人”,专家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新品种培育者,其在对交易方资质的选择、交易方技术实力的甄别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外,产权交易平台上的任何成果交易完成前都需要专家同意,可以说专家在品种和技术交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记者从中国水稻所了解到,这笔交易按单位∶成果完成人=50%∶50%比例进行确权及分配,交易完成后专家可以直接获得交易金额的50%的收益,除此之外,专家通过转让该品种,还能获得相应业绩点从而获得业绩点奖励。将种业科技成果确权交易的收益向课题组与专家倾斜,提高专家的收入,激励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科研成果的研发目的就在于应用与推广。”中国水稻研究所成果转化与服务处处长倪建平说,“特别是作为国家级的水稻研究所,基础研究必须‘顶天’,应用成果必须‘立地’,将论文写在大地上,将成果撒在田野里,让收获留在百姓家,使满意填满农民心间。”该品种交易后,将大大加快其进入推广应用的步伐,通过市场化运作直接进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对于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提高稻米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中国水稻研究所对水稻种子产业上游育种的研究与布局及对中下游产业化的引领示范作用。

“平台大大拓展了目前的交易模式,使得整个成果交易过程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大大提升了交易过程的透明度,提高了交易结果的公信力,确保交易公平与公正,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中国水稻研究所所长、国家水稻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程式华说,“目前我所已通过这种交易方式转让了品种和专利技术,我们相信其它技术也可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双方的对接、洽谈及最终成交。”

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达成的交易有很多种,如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全权转让、合作开发、作价入股等。“在未来,作价入股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宋敏讲到,“‘一锤子买卖’的风险,对于交易双方而言都很大。一个品种的价格卖低了,出让育种方不划算,价格估高了,受让企业不合适。”根据品种的推广面积和销售情况,进行分成是更有利于均摊风险的分配方式,品种越受欢迎,市场反越响好,研发单位的收益就越高,科研人员的收入也会随之提高。

截至目前,在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上已经有11笔交易完成签约,还有36个品种的品种权和35个专利技术正在平台挂牌出让,随着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推广,会有更多的种业成果挂牌和实现交易。平台作为我国首家种业相关的国家级中介机构,其重要性和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平台对于种业科技成果交易过程的公开化和规范化起到了推动作用,随着种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未来平台的操作将更加人性化、成果价值评估也会更加合理、更多的科技成果将登陆平台、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将关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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