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现英代表:规范危化运输 明确转基因标识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北诚信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褚现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化工及农化行业处于转型期,对于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也应实现管理的升级。同时,他也谏言,明确转基因食品标识,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让危化品运输更人性

提到危化品运输的议案,褚现英代表为记者找出了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中第二章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中第八条第8款中的条款:“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根据这一条款,褚现英表示,根据交通部对该条文的释义,申请购置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时,明确要求企业要说明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吨)、罐体容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品名和密度等相关情况。按照“一车、一罐、一品”的原则执行,实践中出现了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是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达3468种,车辆公告又无法一一对应,造成很多种类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合规的专用运输罐车,车辆无处购置,势必会造成非法运输,例如大部分第六类危险货物专用罐车国内改装厂没有公告而不能生产。第二是,个别危险品有车辆公告,能够生产,但是严格执行一辆运输罐车只能运输一种危险货物的规定,当危险货物品种增加时就要购置车辆,当运输品种减少时就要闲置车辆。市场因素的变化必然导致企业运量和品种的不稳定,势必要造成运输效率下降,运输成本上升。

对此,褚现英代表建议,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公告种类缺失,建议交通部、工信部以及车辆改装厂等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配套措施,满足市场对运输车辆的需求;或者交通部取消“一车、一罐、一品”的规定。第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运输同类危险特性的产品。建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进行分类管理,允许同一辆车运输同类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让转基因食品标示更透明

面对当下热点——转基因问题。褚现英代表建议明确转基因食品标识。他认为2015年2月2日中央“一号文件”中要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等论断的提出,任何有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观点,都会拨动因食品安全事件而神经紧绷的老百姓的心弦。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始终难以达成共识,其中原因发人深思。说到底,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怕的不是转基因,而是致病的、危害生态的转基因。当转基因技术从实验室进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时,就不仅是个科技问题,还变成了社会问题。为解决好社会问题,避免转基因食品带来负面社会效益,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认同度,

对此他建议:第一、加强科普,使转基因问题透明化。各界人士对于转基因技术缺乏共识,主要卡在了安全性上,这就凸显了科普的重要性。而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晦涩难懂的科学专业语言需要与广大群众的思维对接,用老百姓的语言,适应大众的接受方式,讲清楚,说明白。可以依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大力宣传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介绍政府是如何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和环境风险评估的,采取了哪些风险防范措施,使老百姓对转基因农产品有所认识和辨别。科学家不能替老百姓做决定,不能将公众排除在外。第二、明确产品标识,保证民众的知情和选择权。科普只能解决认识问题,选择权还应该在老百姓自己手中。应该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加快建立转基因食品生产销售约束机制。要求商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不仅要对转基因食品必须明示,还要禁止滥用非转基因标识,坚决查处违反标识管理规定的农业转基因食品,从源头上堵住流向。

(责任吕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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