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律法规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本报记者杨傲多

全国人大代表罗霞格外亲切,对记者的采访欣然答应。这跟她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密不可分。此次,罗霞代表带来了关于发展完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建议。

罗霞告诉记者,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在农产品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中引入电子商务系统,以实现迅捷、安全的农产品交易与货币支付。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有利于加速农产品供求信息流通、解决产品滞销,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缩短产品流通链、降低流通成本,有利于健全农产品市场价格机制。

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3年通过电子商务流通的农产品交易额约8千亿元,仅占农产品交易总额的20%,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潜在市场巨大。与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相比,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结合我国现阶段发展特点,就发展和完善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罗霞建议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农产品相关标准化体系建设。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目的是实现农产品的销售与购买,是农产品的网络销售市场。“只有在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下,交易双方才能在虚拟环境中达成信任;只有在标准化的农产品体系下,才能够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国际化。”罗霞表示,应加快对网络营销的立法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填补消费者隐私保护、信息安全、交易安全、交易监督等法律空白,规范农产品网络营销行为,为农产品网络营销健康快速发展搭建一个健全的法律平台。

此外,罗霞还建议,结合国情构建多模式电子商务平台,构建以信息中介模式、交易服务模式(自建或第三方)多位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的信息传播特点,可构建用户粘合度较高的新型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同时,加强推广与培训,提高农民参与电子商务的能力。本报北京3月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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