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种业第一大案庭审总案值超7000万

■ 《陆丰近5000亩萝卜抽薹开花 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追踪报道

□ 南方农村报记者 刘海英

3月4日,被业内称为“蔬菜种业第一大案”的陆丰萝卜案在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多次举证和质证,由于原告现有证据无法准确、有效核实购买种子数量和受损面积,法院将在3月10日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2013年10月底至2014年2月初,陆丰农户种植“cr世农301”萝卜种子因未到收获期却出现全面抽薹开花,导致了重大经济损失。陆丰碣石镇温原乐等18名农户和陆丰湖东镇陈松枝等27名农户向陆丰市人民法院起诉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下称“陆丰农盛”)和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世农”),分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154.3万元和3890.72万元,两个案件的诉讼标的高达7045.02万元。

据悉,2014年12月17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第一次交换证据,并于2015年2月5日在陆丰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外调解,陈松枝等27名农户同意调解。温原乐等18名农户因部分赔偿无法达成,调解无效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陆丰碣石镇温原乐等18名农户起诉一案。审理过程中,原告诉讼请求将受损面积4610亩变更为3633.4亩,赔偿损失变更为2635.08万元。

南方农村报记者一直关注案件进展,并于3月4日旁听法庭审理。在现场,原告代表律师陆丰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梓松和被告代表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承泽就多个焦点问题进行辩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