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督查种子生产 基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甘农牧办发〔2015〕12号

有关市、县(区)农业(农牧)局(委):

根据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精神和农业部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要求,省农牧厅计划3月中旬,由厅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种子生产基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组在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分别召开座谈会,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对种子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导,对问题企业进行警告和诫勉谈话。请各地积极做好基地整治相关工作,上下协作,共同努力,推动我省种子生产秩序实现根本好转,保障种业健康发展。近期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查严打,保持打击假劣种子的高压态势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种子打假的高压态势,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中,要坚持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部门打假与举报维权相结合、挂牌督办与行政问责相结合、大要案查处与公开曝光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近期各地要以近年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的、有举报投诉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生产秩序混乱的乡镇、村组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企业监督检查和制种基地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套牌侵权、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要通过专项行动,吊销一批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证照,曝光一批种子大要案, 惩处一批不法分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严把春播关,严防私繁乱制等不法现象发生

春播前,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对问题企业和问题基地开展一次拉网式全覆盖检查,抓住问题关键环节,严防死守,确保曾经出现过问题的地方绝不能再出问题。从现在起,要做好对各种子企业生产品种、面积、基地落实、制种合同签订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盯紧问题企业和基地,把好春播关,坚决防止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侵权生产、私繁乱制等不法行为发生。

三、落实责任,严查种子案件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地要根据《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好种子市场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力度,对农业部和省上交办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农民投诉的、企业举报的每一起种子案件,要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违法证据确凿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打破地方保护,对监管工作及案件查办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公开种子案件办结信息,做到种子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公开、可查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力量,宣传种子打假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曝光查办的种子大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引导农民辨别种子真伪,增强农民识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今年春播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附件:种子生产基地检查组人员名单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紫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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