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继续加大粮食政策扶持力度

浙江省2015年粮食产销扶持政策日前公布,除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外,今年将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引导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力争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的生产目标。

根据政策意见,今年浙江省的省级补贴将整合粮油种植大户直补、粮油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补贴(包括水稻机插、油菜机收和农作物统防统治)、水稻集中育秧补贴等,统一归并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再根据各地粮食生产任务、规模种植面积、社会化服务面积及粮食生产考核情况等因素,将补贴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连同当地补贴资金因地制宜出台具体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并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备案。

规模种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对规模种粮农户的直接补贴,补贴对象为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具体起补面积、补贴标准及方式由各地确定。

针对这一变化,浙江省农业部门负责人解释,种粮食不同于种经济作物,只有通过规模效应保障种粮效益。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效率发挥、经营主体效益保障和我省土地资源供给状况,现阶段规模经营以50亩至500亩较实际。为突出规模导向这一政策,所以今年种粮大户补贴起补标准由20亩提高到了50亩。

“大户用直补”,散户则补服务。根据意见,各地可安排适量资金,对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并达到一定服务面积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以奖代补”等补助,具体由各地确定。

政策还明确了对全省粮食生产扶持的财政投入不减少,预计今年中央和省财政用于扶持粮食生产的资金将达到20多亿元。其中,省级用于规模种粮补贴资金为3.22亿元,比去年实际支出增加22.4%,并将很快下拨。

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也将继续扩大,实施贷款贴息的金融机构由去年的农村信用社、农合行、农商行扩大至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由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继续实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农户,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另外,浙江省将继续实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省级小麦订单数量,新增订单小麦良种奖励政策。省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省级储备稻谷及订单良种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奖补,小麦及小麦良种给予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奖补。

继续实施旱粮种植直补政策,在各农业部门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旱地或冬闲水田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内,对种植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豆、豌豆、高粱、荞麦等旱粮作物的种植者,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利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等“三园”配种旱粮、作物,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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