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获批
发表日期:2015-03-06 12:58AM 阅览次数:
【据新华社北京5日电】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3日复函浙江省政府,批准支持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东引台资”战略和国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年4月,浙江省政府上报国务院,要求设立“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按照规划,示范区将立足创新驱动,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通过两岸合作破解难题,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有效实现民间资本准入、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
示范区建设的5大重点任务是,打造浙台经贸合作区等6大两岸合作平台。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现代产业集群,做强做大电气、鞋服等5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网络经济、激光与电光等10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国家批准的民办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医改革试点,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和基础设施领域。建设民间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民营发展环境优化新样板,推进设立“较大的市”、赋予温州立法权,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劳动力与人才要素市场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