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为深入贯彻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农机化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15年农机化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15号)精神要求,2015年继续推进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以下简称大行动)。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将大行动作为推动全年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大行动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争取增加农机培训投入,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农机化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完成本地的农机化培训目标任务。要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表》(见附件),落实相应的培训工作,全年全国培训农机化管理人员20万人次、推广科技人员80万人次、实用人才450万人次以上,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
二、加强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农机管理人才队伍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之一。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强化履职尽责等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管理能力强、乐于奉献的农机化管理人才队伍。要加强基层农机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三农”政策理论、农机化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2015年,我部委托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及管理人员培训、农机安全法制化建设培训等。
三、推进农机科技示范培训。加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提升其示范推广、技术服务能力,有利于现代农业装备科研成果转化,有利于加快农机化发展。要积极发挥农业机械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强产学研推用结合,依托行业科技、支撑计划等重大科研项目,开展针对性的农机化技术示范培训。要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安全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快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化发展特点,组织开展好农机化技术培训。我部委托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开展重要农时季节农机化技术示范培训。
四、努力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培训力度,采取措施,加快打造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新型农机手和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机化人才队伍结构,夯实农机化发展基础。要积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农机驾驶操作和维护修理人员等实用人才的培训,提高作业服务能力,增强致富本领。要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组织好新购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机手掌握使用现代农业装备的水平。进一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的结合,创新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模式。要充分发挥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基层农机化学校等机构的作用,突出机械化深松整地、精量播种、收获、秸秆还田等作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机操作人员素质,优化农机技能人才队伍结构。鼓励开展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农机人员学技能、比技能、用技能的热情。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地农机化发展的需求,采取现场演示、送教进村、科技入户等多种形式,大胆探索培训新形式,创新培训方法,让更多的农民机手参加培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训,采取事企联合、校企联动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培训活动。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今年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将具体培训进展情况和全年的工作总结分别于7月5日、12月5日前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附件: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表
附件下载.doc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