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委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通知

原标题:湖南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

为推动种子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激发种业创新创造的活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15〕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

种子真假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和农村社会的稳定。自2014年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我省种子市场秩序总体明显好转,但部分地区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问题仍然存在,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阻碍了品种创新,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是贯彻依法治国重要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保护农民利益、发展现代农业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充分认识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准施策,拿出过硬措施整顿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坚决清除假劣种子,打破地方保护,斩断利益黑链条。

二、落实责任,有效打破地方保护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规定,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力度,做到检打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全方位、多层次、不间断地开展种子市场监管。要认真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农民投诉的、企业举报的每一起种子案件,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将案件办理情况依法及时公开,并将大案、要案限时上报。对种子市场监管及案件查办中不作为、乱作为,压案不查、压案不报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省农业委员会将对各市州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种子打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严查严打,持续保持打击假劣种子的高压态势

要始终保持种子打假的高压态势,坚持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联合打假与举报维权相结合、案件查办与公开曝光相结合、问题倒查与行政责任追究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水稻玉米油菜为重点作物,以近几年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的、有举报投诉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流动商贩和生产中表现出问题的品种为重点对象,以经营秩序不好的交易市场、证照不全的农资商店、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村镇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企业监督检查、进村入户倒查、市场专项检查和国家级制种基地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清理不宜推广的品种,吊销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证照,曝光涉种违法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标本兼治,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抓好源头治理。要适应种子营销方式转变的新形势,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管理方式。一是建立源头治理责任制度。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发证企业的监管,并要求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生产、守法经营。要加强制种基地的管理,国家级制种大市、制种大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省农业委员会递交责任状,强化对生产基地的监管,切实履行源头治理责任。二是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制度。各地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于查处的种子大案、要案,主动发现的或积极配合查处的,不承担主体责任。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的,必须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三是建立企业违法记录公开曝光制度。各地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按时公开办结案件信息,并参照农业部“种子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汇总平台”的模式建立种子企业、经营门店违法记录信息库,每月月底前将违法记录报同级公安、工商部门和省种子管理局。省种子管理局在湖南种业信息与预警服务网上建立种子企业违法信息公开曝光台,予以公开曝光。四是建立品种真实性筛查制度。充分利用先进生物技术,建立水稻、玉米等品种身份信息数据库,对在国家级制种大市、大县制种的水稻种子生产由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扦样进行品种身份识别,对在非制种大市、大县制种的水稻种子生产由所在地的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扦样进行品种身份识别,逐个基地、逐个企业、逐个品种全覆盖进行筛查,发现制假行为,同时查处。五是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完善种子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的衔接,切实形成打击种子违法犯罪的合力。构成犯罪的,必须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力量,宣传种子打假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曝光查办的种子大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主动举报、揭发涉种违法行为,通过民众监督消除假劣种子的藏身之所。积极组织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让农民广泛参与看禾选种,在种子销售关键季节,普及科学选种用种知识,公布退出品种信息,宣传从非正规渠道购种的风险,增强农民识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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