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确定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新疆伊犁州农机局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自治区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了《2015年伊犁州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州直农机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农业机械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载体,以改进农机监理工作作风和强化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检查力度为突破口,严格防控农机事故,促进伊犁州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分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积极落实州党办56号文件,农机监理人员经费每人5万、政府财政补贴反光膜成本费用50%以上;配齐配全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装备,伊宁市、霍城县、昭苏县和尼勒克县分别购置拖拉机移动式检测设备一套。

2.提高农业机械“三率”水平,检验率98%下达,农业机械上牌率达到95%,持证率达到90%,拖粘贴反光标识达100%。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初次登记上牌0.45万台。

3.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农机事故。

4.州及各县(市)农机局应分别举行一次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随机抽查考核。

5.创建全国、自治区“平安农机”示范县不少于1个。

6.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做到常态化,全年农机监理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落实农机、公安交警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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