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湖县22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月25日,笔者从博湖县农经局获悉,2015年,该县计划安排220万元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和“三品一标”认证补助。

博湖县近日出台了《博湖县2015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补助办法》,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的补贴力度。其中,安排30万元补助农民合作社。对州级以上示范合作社销售产品量在3000吨以上,对办理产品商标,购置产品标签、包装物进行1—3万元补助,对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农、畜禽和林产品),每个农作物品种补助申报费用的70%、每个基地补助申报费用的70%;创州级以上知名商标等奖励2—3万元;对农民合作社在博湖镇开设蔬菜直销店,由县政府协助统一建设并租赁承包给农民合作社经营;安排190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对参与400亩以上适度规模化种植的农户,每亩补助奖励200元,对实施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800亩以上的村,奖励2万元;对实施规模化种植符合要求(400亩以上规模化种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方,奖励2万元。

近年来,该县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合作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地理区位,积极引导、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合作社+市场+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指导合作社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品牌和市场销售,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农增收“唱主角”。

截至目前,博湖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59家,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旅游、渔业等多个领域,辐射带动农户4538户,年营利性收入已达2800余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以上。形成了“建一个组织,兴一地产业,富一方百姓”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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