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国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单位工作座谈会在泉州召开

2月4日,2014年度全国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单位工作座谈会在泉州召开。科技部第二批22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单位所在省科技厅、地级市政府和集群建设管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围绕创新集群工作进行深入交流。火炬中心党委书记翟立新、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周世举、泉州市副市长陈灿辉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火炬中心副局级调研员段俊虎主持会议。

座谈会前,参会代表实地参观了泉州微波通讯产业集群的代表企业、研究机构:福建光微公司、泉州微波技术研究院、联拓电子公司和海西电子信息产业育成基地。座谈会上,泉州微波通信产业集群、昆山小核酸产业集群、辽宁激光产业集群相关负责人分别集群建设中的围绕政府作用、联盟化组织、新兴产业培育作了主题演讲,其他试点单位负责人也围绕“探索试点模式、做强特色产业”这一主题对创新集群工作提出各自的看法和建议。

翟立新书记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创新型产业集群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产业载体,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是高新区成为区域创新与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的核心抓手,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具有较强的抗风险性。未来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要努力实现5个有,即有企业集聚、有核心技术、有协同机制、有科技服务、有政策扶持;达到3个效应,即规模效应、引领效应和生态效应。因此,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创新规律研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总结推广工作;发挥集群建设管理单位特别是高新区的主体责任,营造环境、做好保障、加强服务、落实政策,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做好支撑和示范;各地方科技厅和火炬中心做好指导工作,强化集群创新能力建设,提升集群创新驱动潜力。
2011年7月,科技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工程,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这一目标,科技部确定了培育与试点两个阶段推进集群建设的工作模式。目前,科技部已先后分两批认定了32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并遴选了39家开展试点培育,创新集群的推进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工程实施以来,集群内企业数量和质量得到迅速提升,集群资源集聚共享、开放协同效应初步显现,各试点单位在实践中各显其能,形成了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升级,以民营企业主导推动集群发展,以原创技术引领产业发展,以政府推动集群快速发展,以集群发展推动产城融合,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有特色、有效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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