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待提升
“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设计已经具备良好基础,但在具体政策层面仍有提升空间。”这是12日非盈利性组织CDP和安永在京发布的《中国企业碳信息披露情况现状深度分析》所披露的信息。
自2008年中国企业开始通过CDP平台披露碳信息以来,中国企业信息回复数量逐年升高。2014年,中国回复CDP问卷的企业达45家,再创历史新高。对比其他4个经济体,2014年中国企业回复率(45%)处于中等水平,高于印度、澳大利亚及新西兰。
不过,在应对气候变化具体政策的完善和碳交易市场的成熟方面,中国依旧处于上升通道,存在提升空间。例如在所有对标的经济体中,英国的回复率(71%)最高。对于英国企业而言,除了需要通过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EU-ETS)进行温室气体减排外,所有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根据行政要求需要在年报中披露自身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这一政策自2013年4月起实施。而在中国,对于上市公司为主体的温室气体的政策要求尚处于初期阶段,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在2008年发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其中并未对温室气体的披露进行详细要求。
安永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唐嘉欣表示:“未来政府对于上市公司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的强化将进一步促进更多企业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实践。”
该报告同时指出,由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发展,中国企业在气候变化认知水平和管理能力方面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潜在风险认知和整体绩效水平方面。
例如,报告对比中国和印度回复企业对于政策风险识别的情况发现,中国企业的回复情况看来较为保守,特别是对于可再生能源政策(7%的印度企业识别出该风险,而中国企业的数据是0)的影响。
上述中国企业对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和机遇认识不足,会制约中国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战略层面上的整体表现。而中国企业在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领袖企业在整体业绩方面的表现差距更大,2014年没有企业在绩效方面入选CDP气候变化领导力绩效指数。如何改善这一现状,在低碳时代实现中国企业与国际化的接轨,从企业战略与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外部核查及透明度等方面向全球领先企业看齐,是低碳政策和市场接下来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