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种发〔2015〕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种字〔2015〕4号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种发〔2015〕1号

文件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持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力争通过3-5年的有效整治,实现种子市场秩序根本性好转。

二、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模式,认真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始终保持打击假劣种子的高压态势。按照要求,省农业厅将对各市农业新品种权保护和种子打假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三、各地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按时公开案件办结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按程序及时上报,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宣传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