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要长期打算——访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副处长仲鹭勍
耕地污染形势不容乐观
记者:近年来,耕地污染问题突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业污染主要有哪些方面?
仲鹭勍:农业的污染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污染向农业农村扩散严重。镉、汞、砷等重金属不断向农产品产地环境渗透,通过大气沉降、水体循环、固体废弃物排放等途径污染耕地;另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加剧。我国每年产生大约38亿吨畜禽粪污,但有效处理率仅为42%,每年7亿吨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率不足50%,每年130万吨地膜回收率不足60%。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分别为33%和35%左右,平均水平均低于发达国家。外部和产业内部的污染链交叉循环,造成环境污染物富集,耕地污染状况不断加剧,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隐患。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节水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农业节本增效技术,加大治土治水力度,严格管制滥用乱用农业投入品,净化、修复农产品产地环境。制定《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配合环保部等部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耕地质量、土壤墒情监测;在湖南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河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试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推动耕地质量保护和农田污染防治力度。
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
记者:重金属耕地污染治理是一项迫切的工作。您认为应如何进行重金属污染耕地的综合治理?
仲鹭勍:重金属污染耕地在一定程度上是可防可治的。由于土壤自然就含有一定数量不同种类的重金属,外源污染又会增加重金属含量,当耕地质量下降、土壤酸化等造成其活性增强时,就可能被农作物吸收并逐步积累。通过采取农艺耕种等措施,可以调控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和积累状况。为此,我们提出了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治理原则和技术路径。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摸清重金属污染状况为基础、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污染修复治理为重点、以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为路径,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政策扶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地方责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二是明确治理原则。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要坚持四个原则:第一,坚持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污染修复治理的前提下,优先种植对重金属低积累的粮食品种,保障粮食的稳定增产和质量安全。第二,坚持普查先行、统筹规划。加大耕地重金属污染普查力度,科学划分重度、中度和轻度污染区,分区制定治理方案。第三,坚持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综合考虑各地农业生产水平、区域耕地重金属污染状况等因素,通过试点示范,探索技术模式和组织方式。第四,坚持农民利益为先。在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农民主体利益,不能出现因治理导致农民失去生活来源的情况。
三是明确技术路径。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首先要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控制“三废”对水体和耕地造成污染,减少灌溉水源中的重金属含量。其次要做好种植结构调整,根据不同的污染程度和农作物对重金属积累能力的大小,依次改种低积累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品种,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达标。再次,要落实土壤改良措施,通过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生石灰等土壤钝化剂、调理剂,降低耕地重金属污染活性,逐步改良土壤理化性状。
农田污染治理要长期打算
记者:与城镇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相比,农田污染成因复杂、影响面广,治理过程更为复杂。在实施治理中如何把握?
仲鹭勍:一是治理过程的长期性。从日本等国的经验看,农田治理周期长,很难在短期内取得成效。因此,一定要作长期打算,不能一蹴而就。
二是治理对象的特殊性。农田污染治理一定要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保持农业用地用途,保障农产品产出能力,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工业污染治理的模式。
三是利益主体的复杂性。农田污染治理既关系消费者饮食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实施中要充分考虑农民利益,不能简单一划了之、一禁了之。
四是治理措施的综合性。农田污染成因复杂,要综合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技术,配套农艺、工程措施。特别是要积极研究农艺、生物等不破坏农田土壤结构的种植方式,加强综合治理能力。
五是治理投入的公益性。要坚持政府主导推进,农民主体实施的模式。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的有效途径,但要慎言农田污染治理的产业化。
六是治理手段的科学性。农田土壤污染治理的任何一项技术都应该进行反复研究和试验示范。在研究上要积极,在推广上要慎重,切忌夸大和炒作,千万不能因治理技术不过关而导致“二次污染”。
(张高科)(责任董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