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5月1日起全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宋 嵩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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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自5月1日起全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95%以上。
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决定》提出:自今年5月1日起,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95%以上,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
据介绍,以省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形式部署禁烧秸秆工作,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也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次成功实践。湖北要求,全省各级机关团体和广大群众要站在“绿色决定生死”的全局高度,强力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随地焚烧秸秆,有百害而无一利
湖北是农业大省,每年产生农作物秸秆3000多万吨。随着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秸秆剩余量逐年增多,其中相当一部分被付之一炬。许多基层代表对焚烧秸秆带来的危害深恶痛绝。
“每年5、6月份和9、10月份的收获季节,高速公路上常常烟雾弥漫,导致严重堵车不说,还容易引起交通事故。”谈到焚烧秸秆对交通出行带来的影响,荆州市沙市区区长刘辉萍代表深有体会。
“秸秆焚烧的高峰期几乎要持续一个多月。下乡回来,满脸是灰、两个鼻孔都是黑的。”天门市杨林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娟代表说,“烧得最厉害的时候,也是老人和小孩得呼吸道疾病和鼻炎的高发期,甚至衣服都不能晒在外面。”
一个更极端的例子是:2012年6月11日凌晨起,武汉被灰黄色“烟雾”笼罩。随即,某化工厂发生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事故的谣言不胫而走,一时间人心惶惶。但最终,经环保、气象部门查明,“黄雾”系焚烧秸秆所致。
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胡红青说,秸秆焚烧,会减少土壤中的有机质进而削减土壤肥力,并加剧土壤板结,再加上大气污染、安全隐患,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其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已经有诸多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湖北此前也曾出台农业生态环保条例和电力设施建设保护条例,从不同角度对禁烧秸秆作了规定。
2014年初,湖北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随后,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从法律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年底,再通过《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正式提出“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绿色支点”。本次人代会制定有关禁烧秸秆的决定,也是湖北贯彻“绿色决定生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重大举措。
1月2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就《决定》草案作说明时表示,露天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关系发展全局、关乎民生,将这一重大事项依法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形成强大合力。
政府主导、源头防控,确保责任分解到人、细化到田
《决定》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当前,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其土地或已流转,或由留守老人耕种,没有动力、也缺乏劳力来收拾秸秆;而且多数农村已经用上液化气和电器厨具,基本不烧柴火。此外,如果采取机械化秸秆还田的方式,要农民多掏钱不说,类似农机目前在农村数量不多,农忙时基本等不起。
困难不小,不代表无法解决。2014年,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的湖北农业大市荆州269个村试点秸秆禁烧,成效明显:秋收高峰期的8、9月份,当地空气优良天数率分别达到了90.3%、83.3%。
荆州市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最重要手段,是一张三级联动防控网:市政府与中心城区各禁烧区签订责任状,实行秸秆禁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区政府和管委会担总责,乡镇落实,村直接管理,建立起一条区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包农户包田块的责任和落实链条。
荆州市荆州区八岭山镇王场村村支书沈中华介绍,禁烧期里,每天上午8点,由村干部、老党员及村民代表组成的巡逻队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田间地头,每天巡逻9遍。
在禁烧秸秆的管控网中,重奖与重罚同步,让禁烧令成为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无火点和秸秆综合利用好的区、镇,可获市里的奖励5万到10万元;出现一个火点扣5000元,1亩黑斑扣10万元。去年10月9日,荆州区城南开发区出现54亩黑斑,区工作经费被足额扣减540万元。
根据要求,各级政府将承担起“主体责任”。《决定》要求,省政府对全省秸秆禁烧工作作出部署,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和责任追究;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完善防控机制,确保“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
加大政策引导和科技支撑,杜绝“一烧了之”
根据《决定》,湖北省政府将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将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税、土地、信贷、保险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扶持力度。
这也是全国人大代表、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百丈河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初的期盼。她认为,禁烧秸秆后续措施的制定要结合农村实际,真正做到切实可行。眼下,她正在联系一家企业到百丈河村建设秸秆回收站,争取覆盖周边20多个村。
综合利用的途径和方向是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黄冈团风县委书记刘应文代表说,当地主要采取了两种措施消化秸秆,一是作物收获时直接粉碎还田,二是发展畜牧业就近回收。
“要想真正取得实效,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很关键,不能单纯靠行政命令,也不能加重农民负担。”刘娟通过农机部门拿到了数据:1亩棉花能产生375公斤秸秆,1亩大豆能产生680公斤秸秆,1亩小麦和玉米分别能产生740公斤和1800公斤秸秆,“现在问题是农村已经消化不了这么多秸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市场手段吸引企业来破解这个难题”。
刘娟认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同样迫在眉睫,“能不能采用生物制剂或者手段使秸秆快速分解?毕竟,对农民而言,一把火烧了是最省事的办法”。
荆州市农机办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主任曾德才说,禁烧秸秆必然带来作业难度和生产成本的增加,也是农民不愿意禁烧的原因。荆州2014年试点禁烧时,试点区秸秆粉碎还田机仅110台,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为了平抑价格、弥补缺口,荆州从安徽、江苏等地引进了1600台收割机。
《决定》之后,湖北省政府将陆续出台一系列具体跟进措施,确保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