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部分水稻品种适宜推广区域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桂农业公告〔2015〕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关于调整部分水稻品种适宜推广区域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2014年试验鉴定,现将5个水稻品种适宜推广区域进行调整(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水稻品种适宜推广区域调整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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