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挂牌
发表日期:2015-01-27 01:52AM 阅览次数:
本报讯 1月22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了解到,天津首批40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市级管理示范店正式挂牌。
“根据国家规定,市级示范店的认定必须符合25条标准,包括必须有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经营人员必须有健康许可证等,硬件方面必须有相应的设备设施,确保销售的质量能够保证。此次认定的40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市级管理示范店是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评估的。”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孟华说。
据了解,天津市流通环节首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推出并不是“终身制”,在跟踪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生不符合经营规范的行为,会立即取消管理示范店称号。
天津计划2015年建设不少于20家市级管理示范店,巩固提升区县级管理示范店,引导和影响更多的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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