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做好大麦西瓜辣椒等农作物品种审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农业〔2015〕2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林局),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已施行。为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大麦、西瓜、辣椒品种审定(鉴定)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开展大麦品种区域试验,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据规定申请审定。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不再接受西瓜、辣椒品种审定申请。已参加试验的西瓜、辣椒品种,仍按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完成其试验和审定。

二、2018年12月31日前,大麦仍按照非主要农作物进行管理。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内容附件:http://temp3.jinnong.cn/file/20150126/20150126105520962096.rar (碧雁)(责任董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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