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积极开展种子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防止假劣种子流入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用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子法〉实施办法》相关要求,2015年1月12日,博乐市种子管理站,组织种子检验人员对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个体)进行了第一次种子质量抽检工作。

截止1月22日,共对金宏祥种业等6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个体)销售的棉花玉米两类农作物56个样品,28个品种,进行了抽检,通过检验人员室内芽率检测,该批次种子中合格种子样品54个,代表种子量2536吨,不合格种子60吨,种子合格率为97.2%,并及时通知种子生产企业对不合格种子已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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