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根:中国科技奖励之我见

李培根(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华中科技大学校长)

客观地评价我国的科技奖励工作,我们应有两点基本共识:一是多年以来,国家的奖励政策对我国的科技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科技相对比较落后的时期,这个作用更为明显;二是我们评出来的奖励,绝大多数是做得不错的。但是,这两点认识不能掩盖目前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更大的负面作用。下面谈谈我的认识。

作为“中间承认”的官方奖励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对科技成果的“终极承认”。奖励实际上是一种对科技成果的承认,评奖主体是国家和政府,这是官方的,属于官方的承认。对科技成果水平的“终极承认”应该是什么?不妨分析一下合理的终极承认。科技成果的终极承认不应该是官方的承认。属于技术的成果,最后的、终极的承认是市场的承认;属于科学的成果,终极承认不是市场,但也不是获得奖励,而是科学界同行的广泛认可。总之,对科学工作、科技活动的承认,政府给予奖励不是终极承认,只是一种“中间承认”。

对科技成果的承认,需要伴随一个利益的承认。假如说没有奖励,利益的承认是要与终极承认挂钩的。譬如做技术的,市场承认了,利益跟着就体现了;做科学的,得到科学界同行的共同认可,某种“利益”往往也跟着体现。

现在有一个中间的而且是官方的承认,即科技奖励。利益至少在相当层面上与中间承认(奖励承认)挂钩了。因为它不是终极承认,所以这个挂钩肯定会有一些扭曲的现象。有些本来不该有那么高的利益却给予了,或者是有些本来该得到的利益,因为未得到中间承认(奖励)而没有得到,于是就产生了某种扭曲。

目前的奖励政策使科技人员更容易急功近利。科技人员做科技研究的驱动力是什么,理想的应该是兴趣,但现实情况中不可能完全凭兴趣,多数人要根据国家的需求,或者是市场的需求。但是我们假定,如果没有中间承认的话,科技人员的驱动力是什么?譬如做技术的,希望成果未来得到市场的承认,做科学的希望得到学界的承认。把驱动力放在这个上面,即使主要不是兴趣,我认为也是很好的,因为直接与终极承认挂了钩。但实际情况是,现在科技人员的科研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和终极承认挂钩,而是和中间承认挂了钩。能否得奖成为了科技人员的科研驱动力,大家眼睛都盯着奖,这就会产生一种不好的作用。目前的奖励制度的确对科研人员的驱动力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

奖励制度既破坏了本应有的模糊性,也破坏了本应有的清晰性。无论是科学还是技术,衡量一个人的水平,通常要保持一定的模糊性,水平不是一秤就能称出来是几斤几两的,它有一定的模糊性。成果也是一样的,也有一定的模糊性,很难称出几斤几两。但是,现在的奖励制度破坏了这种模糊性,本来社会中间这些东西存在一定模糊性是合理的,奖励制度破坏这个模糊性后,必然导致一些问题。假如我得到了一个国家奖,另外一个人的项目跟我项目的水平差不多,一起去参加评比,我评上了,他没有评上,我还真不敢讲没评上的一定比我的水平差。由于有名额限制,这种情况常常发生。但是,评上和没有评上的差别就大了,因为很多东西与奖励挂钩了,讲水平的时候,似乎你有两个国家奖、三个国家奖,那个比你少,或者没有,“水平差距”就出来了。本来是模糊的,因为有了奖励,使得应该保持模糊性的地方变清晰了。我们很多评价(如评重点实验室、杰青、长江学者、院士等),差不多都要看获奖数量,本来模糊性的东西因为奖励而清晰了,这是有问题的。当然,社会上存在该清晰的地方却变得模糊了的问题,譬如科技工作的社会价值。做技术的,最后应该由市场决定,这个价值体现得比较清晰,但是因为奖励加在了中间,奖励成为了社会价值的认同,就使得这个价值变得模糊了。该保持模糊性的地方我们把它变清晰了,本来应该清晰的地方奖励又把它搅模糊了,这也是科技奖励带来的问题。

评奖也成了适宜社会不诚信种子发芽的一种土壤。当今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社会诚信严重不足的时期,社会大环境存在不诚信的种子,尽管模模糊糊,但的确是客观存在。实际上,评奖也成了适宜社会不诚信种子发芽的一种土壤,不诚信的种子很容易在这个土壤上生根发芽开花,使不诚信越来越多。因此我认为,在当前中国社会诚信严重不足的时期,评审活动是非做不可的才去做,可做可不做的就不要做。由于我们的社会诚信不足,只要有评审,就会有问题,这一点,不能小视。

本文一开始就肯定了我国几十年来的科技奖励政策,认可评出来的奖励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下面不妨分析一下假如未来没有国家官方的科技奖励会有什么问题?如果不设国家奖,我们有没有办法承认科技人员的贡献?

终极承认摆在那里,不管政府的科技奖励有还是没有,终极承认总是存在的。做技术的,市场会决定,即使不是普通市场决定的,例如国防的、国家战略资源方面的,也一定会有某种方式的终极承认。此外,同行认可更真实。学术水平也好,工程技术水平也好,同行之间自然有一杆秤。甚至有些工程技术人员,正在做的一些重要工作,虽然还没有得到奖励,甚至还没有鉴定,但是领域内的同行们都知道他们工作的水平。科学更是如此,科技期刊、科学文献、会议交流报告基本能反映他们的工作与成绩。因此,科技人员的贡献与水平,无论是哪个领域,包括国防军工领域,没有官方的奖励也容易得到同行的认可或者终极承认,而且是更真实的承认。

奖励的作用随科技发展程度增大而降低,甚至变成负作用。我们总是强调国家科技奖励有一定的作用,现在要分析在不同时期的作用。越是科技落后的时期奖励的作用越明显,随着科技的发展,作用会发生变化。科技发展的程度越高,奖励的作用就越低。早期因为中国科技太落后,通过奖励刺激科技人员,提高科技人员的地位,这是有作用的。因此,不能否认以前科技奖励的作用。但问题是,随着中国科技地位的提高,科技奖励的作用越来越小,甚至到一定的时期会有一个无形的拐点,不仅仅起不到积极作用,甚至可能会起负面的、消极的作用,或者消极作用将大于积极作用。官方科技奖励政策使奖励的驱动力成为很多科技人员的科研驱动力,这就是一种不好的作用;科技人员的贡献与水平本来应该保持一定的模糊性,奖励使它清晰了,导致一批人的积极性会受到挫伤,这又是一种不好的作用。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负面作用会更大,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如果没有官方科技奖励,受益最大的当是货真价实的科技成果的所有人。反对逐步取消官方科技奖励的人总是担心科技人员的贡献得不到应有的承认,而一些无所作为的人会因此而受益。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得到终极承认的成果一定是货真价实的。在有官方奖励政策的环境下,因为评审的存在,使成果受到主观因素影响而产生某种扭曲。也就是说,某些不一定货真价实的成果可能得到本不该得到的承认,甚至有货真价实的成果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的情况。因此取消官方奖励只能使货真价实的成果得到更真实的承认。

基于这些认识,中国应该有一个计划,逐步做到取消政府的科技奖励。

完全不必担心民间科技奖励可能很滥的问题。我赞同民间设立科技奖励,有人又担心某些民间奖励可能会很滥。假如说民间的某些奖励会更滥,但是滥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个学会,或者学会下面分会、专门委员会,乃至其它民间机构,自己做一个奖励,做得很滥,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大不了没有人承认它就是了。倘若民间的奖励做得含金量很高,自然会得到承认。民间奖如果有滥象,不用太担心。

加强同行评议等做法无法根本改变目前奖励的问题。反对取消奖励的人也承认目前奖励政策的问题,但是主张改善操作方式而消除某些弊端,如加强同行评议。从操作的角度讲,如果不取消政府奖励,只是通过加强同行评议改进它,其实不太可能。如同行评议这个事情操作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例如机械行业的评奖,机械是一个很大的领域,其评委是大同行。有时候小同行之间也不熟悉。如果真正让完全熟悉情况的小同行去评审一个项目,这是很难操作的。退一步言,即使能如此,那么不是小同行之间的项目水平又如何比较呢?所以,指望通过同行评议而根本改变目前奖励的弊端是枉然的。仔细分析一下各种方案的可行性,真的要改得很合理几乎不可能。

总而言之,结论还是逐步取消政府奖励。大的可以保留,例如最高国家奖,数量很少,而且是针对个人的,可以保留一点,但是一般性的奖应该取消。当然取消可以有一个过程,有一个计划,逐步取消或者是逐步由民间奖励取代。

(本文根据作者在某座谈会上发言记录修改整理。《赛先生》获授权刊发。)

人物介绍

李培根,1948年生,湖北人。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12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1981年在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1983年赴美留学,1987年在威斯康辛-麦迪逊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 - Madison)获得博士学位。

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国家863/CIMS主题、国家863/机器人技术主题专家组成员,国家863先进制造及自动化领域专家委成员,现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教育部机械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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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ccipa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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