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改革创新 时应势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
今年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贯彻落实省九届八次党代会通过的《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重要一环,是在准确把握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所在、充分认识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面临的形势、深刻理解新型农业现代化内涵实质的基础上,敢于担当重任、勇于重点突破的科学决策。既承天接地,又顺时应势。
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是顺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战略抉择。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四化同步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设计,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不能因为农业现代化慢半拍拖后腿,不能让短板误了大局。必须继续高举农业大省这面旗帜,正视农业发展面临的危机,念好“减、退、转、改、治、保”六字经,挣脱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两道制约农业持续发展的“紧箍咒”,通过提质增效、节本降耗,打破粮价“天花板”封顶和种粮成本“地板”抬升的双重挤压。必须切实稳住农业,让农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农村成为新的投资增益股,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稳固支撑。
既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承担为国家粮食安全做贡献的责任,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我省的必然选择。必须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好,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致力于精耕细作乡土文化与高效便捷现代设施结合,坚持稳粮与增收协调共进。必须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强化稳粮与结构调整相互促进,注重用农业产业化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一二三次产业融合互动与“六次产业”相辅相成,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物质装备体系、现代农业物质装备体系等,切实变农业大省为农业强省。
既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也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份乡愁还要留住。新型城镇化,要给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也要借力新型城镇化,必须二者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现代化建设的双轮驱动。要辩证理解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坚持不懈的长期过程,必须由“单项突进”向“综合发展”迈进,均衡发展;由“千村一面”向“各美其美”迈进,风格多样;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内外兼修。作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要把农耕文明、本土文化和乡风民俗保护好、传承好并发扬光大,给子孙后代留下乡情记忆、乡愁符号。
既要“四化”同步推进,又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新型农民这支队伍需要稳住。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民的非农就业收入不断提高,希望与梦想更多地寄托在土地之外,外出务工日渐成为青壮年农民的首选。出去的不愿回,留下的不安心,不少人想丢下农村这一头,农业人口大省同样出现了农业劳动力匮乏的危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必须富裕农民,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把农业打造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领域;必须扶持农民,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创造良好务农条件与环境,把务农提升为有尊严的职业;必须提高农民,加大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让农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建立高素质人才回流农村机制。必须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让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造就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
既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确保农民尽可能多受益,又受到多种不利因素的制约,必须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探索、探索、再探索”。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倒逼我们推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在“三山”等条件不好的地方,可以通过互换并地的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逐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在黄淮海平原等条件允许的地区,探索土地转包、出租、转让及入股的方式,厘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利关系和实现形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央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为我们提供了三条参考路径。一是土地利用型的农产品,如粮油作物,需要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并以规模经营户+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要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蔬果等园艺产品,不是通过土地规模的扩大,而是主要通过设施化、提高附加价值,并以规模生产基地+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资本密集型的农产品,如畜禽等,主要通过资本的扩大,以规模养殖小区+龙头企业为主要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参考农业部的标准,将适度的土地规模界定为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10~15倍,较符合现阶段我省省情和农情。但只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符合改革方向,农民群众欢迎,不管什么形式,都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