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扎实开展2014年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22日讯2014年,广东省各级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林业厅的工作要求,全面抓好生态公益林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优化布局,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2014年,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把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截至2014年12月,全省已完成2014年既定的750万亩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区划工作。通过这次扩大面积之后,全省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地已基本区划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全省生态公益林分布更加连片,结构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完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6964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2.3%,可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
加强监管,规范补偿资金发放。一年来,坚持加强补偿资金发放监管不放松。与省财政厅联合修订并颁布了《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清理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并随机向全省补偿对象联络员邮寄了226份调查表了解各地2013年度补偿资金发放情况。经统计,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全省2010~2013年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率超过94%。组织全省182个单位开展了2013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大力推进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信息系统建设。经统计,全省已收集约202万条补偿对象基础信息,覆盖了5359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全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信息系统预计近期上线试运行。通过加强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全省基本实现了管理职责明晰、资金发放到位、发放程序规范、监督管理有力、群众满意的目标。
改革创新,完善生态公益林日常管理。改革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制度,对专家评审环节进行适当改进。与华南农业大学合作,开展生态公益林分区经营、分类补偿工作调研,目前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明确了肉桂林区划为省级生态公益林的有关问题,明晰了对省级生态公益林中肉桂林的更新改造或卫生间需要采伐的审批程序。注重加强林业生态县市动态管理,实现林业生态县、市创建和管理工作常态化。目前,全省已有13个地级以上市、96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这些新举措,切合实际,提高了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效率。
突出特色,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一年来,全省各地认真按照《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规模,建设恢复提升、保护管理、经营利用等三大类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现已批准建设75个省级生态公益林示范区。这些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各具特色,并逐步成为了当地展示生态文明的窗口。
2015年,全省各级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将照省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省林业厅的要求,继续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250万亩,达到7215万亩,占林业用地的44%。全面推行应用生态公益林补偿信息系统,加强补偿资金监管。探索分区经营分类补偿策略,争取启动天然林保护和补偿工作。加快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全省力争建立200个左右,总面积约500万亩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广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