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硒农产品有了统一检验标准
本报讯(记者何红卫乐明凯)食品中的总硒最低含量必须达到20μg/100g(固体食品)或10μg/100ml(液体食品),且有机硒含量大于其总硒的80%,才可声称“富含有机硒”或“富有机硒”食品;含量达到15μg/100g(固体)或7.5μg/100ml(液体),即可称“富含硒”或“富硒”食品。
这是来自湖北省制定《富有机硒食品硒含量要求》中的规定。1月18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和湖北省恩施州政府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中国恩施·世界硒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并在恩施州举行硒产品标准、标识、标签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标准是全国首个关于有机硒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首次提出了富有机硒食品新概念。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今后在湖北省范围内种植、生产、销售富有机硒食品的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凡在标签、标识中声称“富有机硒食品”,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并在标签、标识上同时标明总硒及有机硒的含量。对规范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为政府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富硒食品的补硒有效性和食物安全性,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有了标准,还需要完善的检测措施。硒博会开幕当日,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科研大楼正式在恩施州投入运行。作为全国性富硒产品权威检测平台、国内一流国家级质检中心,配备检测设备595台(套),具备承担富硒产品国家监督抽查任务能力,能快速检测出富硒食品、农产品、饲料、肥料等6大类1519项产品、2189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可年检富硒产品1万多个批次,填补了多项行业空白。
该标准也为全国其他富硒地区发展硒产业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来自全国十省区天然富硒地区的领导在恩施举行了联席会议,来自陕西安康、湖南永州、广西永福、青海平安等富硒地区的代表们纷纷表示,要借鉴湖北制定富硒农产品标准等先进经验,共谋发展。
作为“世界硒都”,恩施州已建立起一整套涵盖生产、检验、包装、销售等环节的硒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恩施州委书记王海涛介绍说,在硒博会期间,还举行中国(恩施)硒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经贸洽谈签约暨名优硒产品颁奖仪式等专题活动,恩施将努力建设成为全国硒产业发展先导示范区,世界硒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集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