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海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593户,同比增长40.19%,出资总额46.69亿元,同比增长45.84%,拥有社员26504人,同比增长22.99%。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大蒜、油菜籽、马铃薯、辣椒、果类等经济作物种植,猪、牛、羊、獭兔等畜禽养殖,草帘加工、农机耕种作业、种草植树生态保护、土地流转集中耕作等十多个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农产品年销售收入达2.9亿元,统一销售农产品达80%以上的合作社327个,统一购买生产资料比例达80%以上的合作社191个,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 32 个。同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9个、绿色食品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3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1个。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引导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够了解,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偏差,合作社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实现,入社农民在全市总农业人口中占比仅为3.02%,农户入社积极性还不高。

二是总体发展不平衡。从行业分布看,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服务类专业合作社占到80%以上,而加工服务业、仓储、运销类组织发展相对滞后;从地域发展看,83%的合作社集中在互助、乐都、平安、民和等川水地区,而特色产业资源较丰富的化隆、循化专业合作社只占17%,发展仍不平衡。

三是规模化水平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进行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经济实体,但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提供简单的技术服务,没有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等,辐射能力弱,现有专业合作组织中,真正运行、发挥作用的还不到30%。

四是资金短缺问题突出。合作社因成立时间短,原始积累能力弱,抵押物受限,融资贷款难,日常运转困难,带动效益得不到有效发挥。

三、建议

(一)完善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监管新方式和新手段,取消年检制,实行年报制,引导其规范运行。

(二)推进合作社规范建设。从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入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不断壮大农民合作社的自身实力,既增加入社农户收入,又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规范发展。

(三)健全完善帮扶机制。一是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品牌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扶持农副产品商标,用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切实提高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二是大力推进“订单农业”发展,以契约化管理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并结合“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进一步强化合同监管,倡导诚信经营,推进合同帮扶;三是大力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四)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主体。在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占入社成员80%的基本原则下,允许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生产经营和服务相关的能人、经纪人、经济专业协会、大中专毕业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种养殖大户和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完善服务机制。市、县(区)逐级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协调机构,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沟通、协调、处理有关事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组织保证。

(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在资金、贷款和减免税等方面的扶持落实力度。对带动效益好、农户多、生产经营形成规模的专业合作社,在技术培训、办公设施和经营场地方面给予重点资金扶持;简化担保手续,加大低息贷款和小额贷款;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整村推进项目的资金投放力度;实行项目资金捆绑式集中投入扶持,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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