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通知
索 引 号: 07B220301201500016 信息所属单位: 种子管理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种发〔2015〕1号
生成日期: 2015年01月16日 公开日期: 2015年01月16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净化种子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农业部决定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力争通过3-5年的有效整治,推动种子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品种创新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粒种,万担粮。种子真假优劣与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息息相关。自2014年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各方面通力合作,严查严打,种子市场秩序总体明显好转。但是,部分地区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侵害了品种权人权益,阻碍了品种创新,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是践行中央关于依法治国重要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保护农民利益、发展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从保障社会和谐和实现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种子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模式,拿出硬措施整顿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坚决清除假劣种子,打破地方保护,斩断利益黑链条。
二、落实责任,有效打破地方保护
加强市场监管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地要根据《种子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力度,做到检打联动、部门联动、省际联动,要认真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农民投诉的、企业举报的每一起种子案件,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违法证据确凿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作好两法衔接,案件办结后要依法及时公开。要打破地方保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监管工作及案件查办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农业部将按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要求,对各省(区、市)农业新品种权保护和农资(种子)打假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三、严查严打,持续保持打击假劣种子的高压态势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种子打假的高压态势,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中,坚持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部门打假与举报维权相结合、挂牌督办与行政问责相结合、大要案查处与公开曝光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玉米、水稻、小麦为重点作物,以近几年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的、有举报投诉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经营秩序混乱的交易市场和多省交界区域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市场专项检查和国家级制种基地检查,严厉查处一批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捣毁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清理一批不宜推广的品种,吊销一批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证照,曝光一批种子大要案,惩处一批不法分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标本兼治,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抓好源头治理。要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种子营销方式转变的新形势,调整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式。一是完善法律规章。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加快推进《种子法》修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品种权保护力度;做好《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修订工作。二是深化品种管理制度改革。围绕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调整品种审定的思路、标准,增加品种试验类型,优化区试点布局,提高区试、审定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市场需求,加大对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种植、广适多抗品种的审定力度,提高审定品种的安全性和适应性,满足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对存在重大缺陷、造成减产减收的品种,及时予以退出。三是探索品种身份标识管理。充分利用先进生物技术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品种DNA身份信息数据库和全国统一查询平台,推行标签标识品种DNA身份信息,将监管重心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实现品种身份快捷化、智能化查询,提高案件查处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便于农民识假和企业打假。四是推行种子营销代理制度。农业部将组织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扩大种子质量可追溯试点范围,推进种子电商平台的运行。各地要积极引导企业推行种子营销代理制度,建立种子经营和农民购种主渠道,压缩问题种子生存空间,净化种子市场。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宣传,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按时公开办结案件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到全国种子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平台(www.seed.gov.cn),做到全国的种子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公开、可查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力量,宣传种子打假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曝光查办的种子大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组织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让农民能够看禾选种,做到心中有数;在选种关键季节,普及科学选种用种知识,公布退出品种信息,宣传从非正规渠道购种的风险;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农民使用全国种子可追溯试点查询平台(www.seed.gov.cn)辨别种子真伪,增强农民识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农业部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