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项抽检小作坊花生油,重点检验黄曲霉毒素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作者:牛思远 余静

土榨散装花生油安全隐患追踪

15日,本报在头版曝光了粤西部分地市小作坊土榨散装花生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引起了食品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笔者15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监管部门已迅速采取行动,要求各地对花生油小作坊采取专项抽样检验、组织花生油小作坊业主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措施,保障花生油质量安全。接下来,我省监管部门还将结合春节前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组织专项行动。

组织业主学习法律法规

针对本报曝光的土榨散装花生油安全隐患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局已迅速采取行动,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花生油生产小作坊的监管,督促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我省花生油质量安全。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已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的花生油生产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花生油行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其中,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原辅料的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所有花生油小作坊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花生仁原料黄曲霉毒素项目合格才能进行生产,必要时要求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生产。

而除了严厉查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的行为,各地监管部门还将切实加强抽样检验。接下来,各地监管部门将对花生油小作坊开展专项抽样检验,重点检验黄曲霉毒素项目,对在抽检中不合格的花生油生产单位采取执法查处,查封和责令生产单位召回不合格花生油,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展监督检查以外,还会要求各地监管部门采用组织召开行业会议、集中约谈等多种形式,组织花生油小作坊业主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依法生产,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该负责人透露,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在此基础上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消费,并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的联动,促进花生油产业规模化、科学化,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社会各界共管共治。

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结合我省即将出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花生油生产小作坊进行规范管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去年查处354家违法企业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用油一直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通过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等方式,我省监管部门不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用油质量全程管理,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确保清查不留“死角”,较好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用油安全。

2014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地方实际和区域特色食品特点,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植物油等10类产品作为我省的重点监管品种,要求各地通过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等工作,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落脚点,以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事故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为结合点,切实抓好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

统计数据显示,仅2014年,全省就共检查食用油相关生产单位6049家次,包括食用植物油生产单位5455家次、动物油脂生产单位229家次及食用油脂制品生产单位365家次;检查食用油经营单位33083个次,包括粮油批发市场350个次,集贸市场2930个次及食品经营单位29803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3912家,包括学校食堂7145家次,餐饮服务单位36767家次。

该负责人透露,在上述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对包括散装花生油在内的食用油去年共抽检2842批次,其中不合格291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黄曲霉毒素B1、酸价等。而去年我省监管部门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954份,查处违法企业数354家,取缔违法加工假冒食用油窝点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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