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公司“诺普丰”商标被评为2014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

日前,浙农爱普的“诺普丰”商标(文字)1类(肥料)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据了解,“诺普丰”商标一直被使用在爱普农业科技经销的以色列系列水溶肥上。“诺普丰”水溶肥在国内同类水溶肥产品市场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肥料品质和服务水平深受广大经销商和种植户的好评和信任。

(浙农爱普 盛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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