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农作物种质资源等网批启动
发表日期:2015-01-14 02:26AM 阅览次数:
公告称:自2014年12月29日起,申请人可登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提交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申请,并按《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品种权审批标准》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都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将按《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品种权审批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承诺的时限办理。 (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