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启动

“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三年到位;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两年到位。”昨悉,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确定国家补助政策,并要求各市、州、县政府组织编制县级实施方案。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严格限定在三类地块:一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及上游县市15至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是其它县市重要水源地15至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第一类已经启动,第二类明年启动,第三类待研究后再定。

文件要求,各地不得将基本农田、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等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坚持三大原则:一是农民自愿,政府引导。退不退耕,还不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不搞“一刀切”,强推强退。二是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各地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不再限定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重在提高生态承载量。三是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建档立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防骗取退耕资金。(农村新报记者樊涛 通讯员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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