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我国粮食安全

国际经验表明,一国对粮食安全的关注重点和政策目标会随着本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

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这是中央借鉴国际经验,适应国内资源环境条件、粮食供求格局和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的方针。

我们看到,发达国家一般不存在突出的粮食数量或供给安全问题,对粮食安全的关注重点主要是粮食价格稳定和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对他们来说,更强调粮食的营养和价格的稳定。人均农业生产资源稀缺的国家,除了对本国消费中关键的农产品(如大米和土豆等)实行高度保护以维持较高的自给率外,对其他农产品更注重通过国际贸易为本国居民提供充足和多样的食物供给。

两个重要关系和四个重点工作

而中国要构建和实施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处理好两个重要关系:一是在重视粮食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二是在保障当期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业可持续发展。

当然,还要着重抓好四个重点工作:

一是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

二是要调动和保护好主产区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产区政府抓粮积极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可得实惠。

三是要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

四是要高度重视节约粮食。浪费惊人的现实要求节约粮食,着重解决收储、销售、加工过程中的粮食浪费问题,形成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

如何保障粮食安全

那么如何保障粮食安全呢?

一是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中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挖掘潜力的主要途径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要注意适度和有序,实现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的同步增长。

政府的主要责任,一方面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落户,为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是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发育农村土地市场,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要持续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和改善粮食基本生产条件。

二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应改变不计环境成本追求粮食增产的做法,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要制定科学严谨的重金属污染土地的种植标准,对污染严重、确实需要退出粮食耕作的地区,要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保证农民的就业和收入不受影响。实施土地质量保护专项补贴制度,对自愿休耕、调整结构或限制化肥农药使用的农民,给予奖励补助。

三是要提高耕地质量和水平。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等项目实施范围。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合理轮作和间作套种,减少农业耕作对土壤层的破坏。鼓励和引导农民采用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进行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稳产高产农田比例。

四是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要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

五是加强农业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以分子育种为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和生物技术开发;以农业物联网和精准装备为重点,建设农业全程信息化和机械化技术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推进种业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突破性新品种。强化农村基层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服务组织,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作用,为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

六是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调控体系。国家启动目标价格,让市场供求来决定粮食价格。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综合运用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等手段,保障国内粮食市场供应基本稳定。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政策性收储。

另外还要合理利用国际资源和粮食市场。研究制定国际贸易战略,加强进口规划指导,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建立稳定可靠的粮食贸易关系。加强进出境植物检验检疫,打击粮食走私行为,保障进口粮食质量安全和国内产业安全。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油等大型企业。探索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基金和海外农业发展基金。

七是强化粮食生产发展支持政策。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地方开展耕地保护补偿。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商品粮生产大省和粮食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鼓励主销区通过多种方式到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承担完成国家粮食储备任务。加大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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