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在国际邮包中首次截获辣椒种子
发表日期:2015-01-07 02:21AM 阅览次数:
我国动植物检疫法第十条规定“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我国对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有着严格的规定,审批和管理比较严格,通过邮寄种子进境,可以绕开审批,同时违法成本较低,检疫部门一般只是给予销毁或退回处理。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邮包数量较多,这给检验检疫部门的执法也带来困难。
辣椒等茄科植物是我国重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地中海实蝇的寄主,属于风险比较高的植物产品。辣椒种子可以携带传播黄瓜花叶病毒、烟草花叶病毒、辣椒斑驳病毒等植物病毒;辣椒疫病、辣椒炭疽病等真菌病害也可以通过种子传播。国外邮寄进境的辣椒种子进入我国种植,有将境外植物疫情疫病传入我国的风险。
为了有效地防止植物疫情随之传入我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邮检工作人员对上述截获违禁邮寄物作了销毁处理。 (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