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机[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农机科研单位、行业协会,部机关有关司局和直属农机事业单位:我部定于2015年1月中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农业机械化工作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农机化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谋划推进农机化发展的思路和举措,部署2015年农机化工作。
二、会议时间
1月12日报到,1月13日至14日开会,会期1天半。
三、会议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桃源饭店。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桃源路74号,电话:(0771)2096188、2096189。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管理局(办)主要负责同志1人,其他分管负责同志或处长1人。农机管理局为内设机构的,请主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1人和农机局(处)负责人1人参加。
(二)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主要负责同志1人和相关处室1人。
(三)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中国农机化科学研究院、中国农机化协会、中国农机工业协会、中国农机流通协会等单位各1人,中国农业大学农机化发展研究中心、保护性耕作中心各1人,有关新闻单位记者。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好“参加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代表回执”,于1月8日中午12时前传真至农业部农机化司综合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如需接站,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农业部农机化司综合处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010)59192887、59192822,传真:(010)59192880。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联系人:黄晓斌,联系电话:(0771)5623599、13707710762,传真:(0771)5664870。
(二)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保证主要负责同志按时参加会议。若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请在回执上说明原因。
(三)请会议代表于1月12日凭个人有效证件到南宁桃源饭店报到。
附件:1.参加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2.乘车路线
附件1.doc 附件2.doc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