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物研发的三种做死法
导读:在同类产品已经有3~5个上市后,后续的产品基本上已经很难在市场上有所作为。所以研发战略的落地执行,只投入资本是不行的,要深入调研申报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因为有的从投入研发一开始就已经是踏在“做死”的节奏上。
12月12日-14日,由E药经理人杂志主办、泸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4医药研发与投融资论坛暨项目对接会”在泸州巨洋国际大饭店举行。国内医药市场行业专家、资本运作领域的资深人士、社会资本等顶级专家到会做精彩演讲并就现阶段医药研发与投融资作专题讲座。论坛集中探讨新形势下医药研发投融资合作之道。面对热钱涌入,资本同质化、好项目稀缺的当下,如何寻找好的投资或并购标的,考验着产业内所有人的眼光和阅历。
在所有中国的制药企业都把研发作为未来战略的重中之重后,研发的产出率及最终的市场潜力,才是衡量一项药品研发最终成绩的金标准。如若不然,“击鼓传花”式的研发方式,最终成绩可能化为泡影,尤其在CDE的审批速度不能有所提升的当下,审批周期的延长,对部分产品来说是致命的;在某种意义上说,等待审批的时间实际上已经变成一种产品市场保护期。在同类产品已经有3~5个上市后,后续的产品基本上已经很难在市场上所有作为。所以研发战略的落地执行,只投入资本是不行的,要深入调研申报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因为有的从投入研发一开始就已经是踏在“做死”的节奏上。
以下汇总了与会嘉宾的精彩内容,归结了三种医药研发的“做死法”。
第一种死法:继续投入6类仿制药研发
数据显示,2009~2013这四年化药6类的申报量与最终获批的数量对比数字大约是10:7,也就是有30%左右的申报产品不能获得临床批件,而获得生产批件的产品还会在此基础上减少10%左右。2014年也在延续这个比例:1~9月CDE共审结374个受理号,批产208个,批临床48个,退审及不批准124个,占到总数的33%。这同时也是CFDA注册司副司长李茂忠在公开场合提到的审评通过比例,他认为每年有300多个受理审批的数量,在现阶段是合适的。
即使不考虑通过率的因素,按照现在的审评与审批速度,一个化药6类的产品从申报开始到最终拿到生产批文,大约需要的时间是16年。这16年中,在瞬息万变的医药环境中,你不会知道发生什么。
不过还好,从数据上看,过去几年制药企业申报数量多的是6类药,现在发生了改变。2008年中药6类药的申报数量是192,到2013年已经缩减到36个,2014年截至到目前为止,只有13个六类中药向CDE递交了申请。原因就是:“懒得申请了,因为申请了也批不了。”
第二种死法:硬挤进申报重复率颇高的3.1类药
医药研发组织同写意的发起人程增江演示了一个进程:如果一个3.1类化药在2013年7月15日进入审评中心,会获得受理号1526号,那么按照3.1类新药每年350个的审批速度,它进入临床审批的时间在大约2018年7月,批临床的时间在2019年左右,按此推算,这个产品到2021年才能报产,而获得生产审批的的时间差不多是2026年,也就是从进入审评中心到开始生产上市的时间将要花费13年的时间。
即使如此,3.1类药品的申报仍然达到“疯了”的境地。其数量已经从2012年上半年的320个,发展到2014年上半年的751个,同比增长了两倍多。更重要的是,其中重复申报的现象严重。最多的是布洛芬注射液,其申报数量已经高达103家。最早申报的是四川阳光润禾药业,其申报日期是2010年7月1日,会上演讲者搜集到的最新申报者是石家庄四药,其申报日期是2014年7月30日。4年的时间差,可能的结果就是一个产品已经上市了,另外一个还仍然处在临床试验尾端,或者报产的阶段。
所以在合适的时间投入精力于正确的产品,是药品研发立项时必须要考虑周全的重要问题。审批速度带来的时间差,会成为首先上市产品的竞争力。例如重庆莱美药业的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它是阿斯利康耐信的国内首仿,2013年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而2012年10月齐鲁制药的同样产品刚申报临床,且在2014年11月拿到受理号3064,按照现在6类仿制药每年审批600多个速度,它拿到临床审批的时间差不多是5年后。巨大的时间差,为重庆莱美的产品带来可以预计的竞争优势。
而现实情况是很少有制药企业在研发立项时,会通盘考虑整个产品市场的竞争情况,3.1类药物的申报被称为五“不管”:“不管专利还有多久、不管工艺是否成熟、不管品种市场大小、不管成本是否可行、不管申报多少厂家”。
事实上,3.1类药的火爆背后的原因,能想到的解释无非以下几种:第一,已经做了,不报可惜;第二,申报又花不了几个钱;第三,产品线扩充的需要(实际上这种情况依靠外部并购来的更快更直接);第四,研发不管销售的事,研发人员只管研发,市场是否能够有未来潜力,与之关系不大。也许其中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6类药排队太慢、6类药转让便宜、6类药没有新药证书。
表1:3.1类药品申报重复最高的10个产品
表2:3.1类药品申报大户
第三种死法:盲目杀入1类新药
现在6类药泛滥,3.1类药也在疯挤,那么去做1类创新药吧。
确实,创新药是个大光环,可以说所有中国的制药企业都有一个新药梦。在“梦想“的驱使下,不差钱的中国制药企业,已经开始将精力放在创新药的研发中,也出现了埃克替尼、阿帕替尼、西达苯胺等创新药药物。
但那些所有“志在”创新药研发的制药企业是不是叶公好龙,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在中国做创新药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几种:仿制药审评太慢,而且仿制药上市后竞争力欠缺;以创新药为噱头,吸引政府投资;认为做一类新药可以在定价上具备优势,赚更多的钱;即使是概念产品也是创新药,名声好;看到别家制药企业做创新药自己也做;也可能是研发人员骗骗领导;或者真的是有一个创新药的梦。
有一位演讲嘉宾就直言很多人做创新药:“就是去弄点政府的钱花花,这是大部分制药企业唯一做一类药的理由。”对于这类创新药的研发,其实意味着一出生就是死亡。
当然,对于真正立志于创新药的制药企业,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必须要做更多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是因为创新药的研发本身就是与失败的风险共存;另一方面,创新药研发的资本投入和时间投入都比其他类型的药物研发高出许多,所以不管制药企业采用首创新药的研发模式还是快速跟踪性新药模式,将研发风险前置,在立项之初对其之后的研发风险和市场潜力,准备充足。因为“风险每后置一步,其危害可能就会放大20倍。”亨利制药董事长黄振华在其《新药立项的本土化思考》的演讲中表示。
同时黄振华还总结了中国新药研发的特点:
首先是低水平重复:盲目立项,替尼爆炸以及PD-1泛滥就是最明显的表象。同时和首创新药的时差超过10年,所以即使多数中国企业的“新药”被批准,上市前就可能在国际市场中存在若干个同靶点仿制药,其新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一个有知识产权的独家产品,只是一种昂贵的无效劳动。
其次是强行境外申报:很多中国新药项目即使在中国都没有机会,却要通过FDA的管道申报,这是一种经验不足的行为,只会花费更大的代价;FDA在批准同靶点第三个以后新药的要求往往会更加高。
第三是缺失平台:新药的真正目的是满足临床未满足需求,没有认真打造独有技术平台深入研究,就不可能找到真正的新药,只希望获得一个有专利保护的所谓独家新药的模式不会被市场认可。
黄振华总结出他的新药三定律:任何同样机理新药无法与仿制药竞争;首创新药的马太效应使其在与Me-too(better)新药竞争中总是胜出;另外就是前文所提到的新药风险守恒定律,各种新药模式的风险相似,前置的风险有利,风险每后置一步,其危害放大20倍。
那么新药研发就是做死?如何在新药研发中胜出?黄振华的方案是:“30年新药竞争法则”,新药研发需要提前预计30年竞争情况,立项到上市的研发过程时间超过10年,上市专利剩余不到10年,竞争后效应包括替代产品的成熟也需要10年;如果在立项的时候不考虑未来30年的竞争,那么中国公司的新药在未来10多年后会成为企业的包袱,新药上市10年的黄金期无法实现新药的价值,同时会错失了下一个机会。
“30年”可能遥远了些,其实脸谱君觉得,不管是仿制药还是创新药,只要能够在新药立项之初,充分尽职调查,塑造出产品的差异化特性,在中国这个偌大的医药市场,机会也许“满仓满谷”。比如肝纳素注射液国内有60家制药企业生产,不过肝素钠封管注射液却只有山东省莱阳生物化学制药厂一家,这个产品在2013年被评为中国十大重磅处方药第四。
原文链接:http://www.biodiscover.com/news/industry/115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