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综述

农机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推进力量。2014年以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据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农机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4.74万个,比上年增加5100多个。在注重数量增长的同时,各地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发展态势呈现以下特点: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推动农机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2014年全国农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315.3万台(套),比去年增加36.3万台(套),其中大中型马力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分别达到48.2万台、33.8万台、14.1万台、1.2万台,占社会保有量的四分之一。农机原值达到845.3亿元,较上年增长34.9%。江苏省新增加的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高效植保机中,由农机合作社购买的超过三分之二。黑龙江、湖南、陕西等省份共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共计41.5亿元,扶持农机合作社机库、维修间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出了一批场院整洁、布局合理、装备优良的农机合作社。

——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国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达到7.75亿亩,约占全国农机化作业总面积的13%左右;服务农户数超过4500万余户,平均每个合作社服务农户数量985户。山东省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达到8448万亩,较去年增加636万亩。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服务范围已覆盖全省所有涉农乡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由原来单一的农田作业发展到现在的农机销售、维修和配件供应、农业运输、农机培训、跨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林果蔬菜生产等多种经营。

——经营效益不断增加。全国农机合作社经营活动总收入达到757亿元,比去年增长201亿元,社均收入达到168万元,比去年增长33万元。农机化服务依然是农机合作社的主营业务,其收入达到534亿元,比去年增长142亿元,其中田间作业收入411亿元,修理服务收入77亿元,分别较去年增长70亿元和59亿元。据测算农机合作社社员收入平局较单机分散作业农机户收入增加30%以上。

——经营管理不断规范。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北京、江苏、福建等省农机局制定了《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南》(或标准),指导合作社经营管理规范化。湖北、四川、安徽等省开展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通过提升理事长的能力素质。河北等省还开展农机合作社建设年活动,培育典型,进一步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

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和培育新型市场主体的任务日益紧迫。实践证明,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促使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装备、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有机整合,加快农业科技转化和应用,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集约化水平。下一步,农业部将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作为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坚持“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抓好农机合作社的服务创新、领域拓展和能力提升,推动我国农机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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