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2191号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我部决定自2014年12月29日起正式启动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网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4年12月29日起,申请人可登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网址:http://xzsp.moa.gov.cn)提交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申请,并按《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品种权审批标准》(2014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73号)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请都符合要求的,我部将按《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审批标准》《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品种权审批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承诺的时限办理。

农业部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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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9 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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