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业物联网的政策建议
发表日期:2014-12-26 02:05AM 阅览次数:
二是探索农业物联网运行机制和应用模式。目前我国农业物联网产业商业模式并不成熟,正面临从单一中心向多中心发展,由单一主体创造价值为主向多样化主体共同创造价值转变的趋势,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应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电信运营商、信息技术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创建政府主导、政企联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发展模式,按照需求牵引、技术驱动、因地制宜、突出实效的原则,在大田生产、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开展规模化应用,完善农业物联网应用产业技术链,实现农业物联网全面发展。
三是高度重视农业物联网相关标准的制定。我国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物联网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工作,开展农业物联网标准体系研究,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物联网技术应用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以国家物联网标准为基础,制定物联网农业行业应用标准,重点包括农业传感器及标识设备的功能、性能、接口标准,田间数据传输通讯协议标准,农业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处理标准、应用服务标准,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规范等,指导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发展。积极引进、参与国际农业物联网标准引进与制订,以保证农业物联网发展的国家利益。
四是开展农业物联网补贴与专项资金支持。对生产农业物联网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农业物联网产品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一定的经费倾斜,对使用农业物联网产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建议继续加强农业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科技部共同管理,将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五大方面的项目确定为支持范围。
五是进一步加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力度。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需求,统筹项目、基地、人才、标准,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局部署,建设一批技术研发基地,促进农业专用传感器等核心技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建设一批产品转化与运维服务基地,促进农业物联网软件开发和服务等关联产业的发展;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园区,促进农业物联网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农业物联网可持续发展机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各领域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