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种商业化,看企业的!

现代农业最核心的技术就是种子技术。福建省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种业的发展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在国家层面,从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到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扶持种业创新的力度不减。

以企业为主体,将给种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企业能否担当起这个重任?在新一轮的发展中,我省如何后来居上?本版今起刊发《关注“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系列报道,聚焦我省种业的转型升级之路。

对于种子事业,福建六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乐开富从没像现在这样干劲十足。

去年起,省科技厅科技重大专项“杂交水稻商业化育种技术体系建设”以六三种业为主开展实施。“以前,种子企业即使参与育种项目,也是科研单位为主、企业为辅。”乐开富说,“现在,企业充当项目主导,科研部门辅助项目实施,这在过去想都不敢想。”

当前,一股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浪潮,逼着更多的种子企业从“想都不敢想”转变为“不得不去想”。

企业当主角

“现代农业最核心的技术就是种子技术。我国种子技术面临国外种子公司的激烈竞争,市场开拓步履维艰,原因在于育种技术这一核心竞争力太弱。”省农科院作物所副所长温庆放说。

基于此,国家提出了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商业化育种的理念,以提高种企国际竞争力。本月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亦强调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以前,由科研院所研发,但它不负责推广,研发出来的种子不知往哪里卖,还得举办成果推广会。我们觉得不错的种子,就拿来推广。”省农科农业良种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潘仰星坦承,公司为国外种子公司做过品种代理,也卖过国内科研单位研发的种子,但自身一直没有研发能力,竞争力始终上不去。

“商业化育种的核心是以市场为导向。育什么品种,不是听专家的,而要听市场的。”潘仰星说。

去年起,公司开始担任省科技重大专项“苦瓜商业化育种技术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并和省农科院、福州市蔬菜研究所、莆田市农科所等组成育种创新团队。为了使育种目标更符合农业生产和消费者需求,公司连负责市场营销的工作人员都参与品种选育。

“我们看重商业化开发的前景,要求育成品种有明确的推广区域和市场定位。比如苦瓜,各地需求不一样,有的要耐寒,有的要耐热,有的要绿一点儿,有的要白一点儿,我们收集市场信息,以加强针对性和指向性。”潘仰星说。

急需补短板

“全省持证主营杂交水稻、玉米、蔬菜瓜果等的种子企业共有98家。这些企业并非以研发、育种为主要业务,从事的多为种子销售、配送等,具备自主研发新种能力的企业少之又少。”省种子总站种子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说。

2011年9月,我国新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去年9月,首批全国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经营许可获得批准,首批获得新证的种子企业共32家。因准入门槛提高,我省尚未有企业入围。而新办法出台前,全国有95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我省也只有六三种业一家。

据悉,新办法大幅提高了种子经营门槛:实行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注册资金由原来的3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企业固定资产要求不少于5000万元;对科研设施、加工设备、仓储检测等硬件设施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这些硬指标,让福建种子企业感到压力很大。”乐开富告诉记者,水稻育种时间长、成本高,但目前大多数种企没有固定的育种试验基地,育种场所经常搬家,而且租金涨得厉害。

自有品种也是一道关卡。“新办法规定企业要有几个独立申报的品种,谈何容易?”福建金山种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华雄说,公司现在经营的,品种权都是与合作研发单位共有,即使今年开始以公司名义申请审定品种,也要3-5年才能满足自有品种这一硬指标。

眼下,六三种业正努力补短板。今年,公司从科研院所新招聘了4名技术人员,还在建宁、沙县购买60亩地作为生产用地,不久前注册资本还由3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争取一两年内达到国家新政的要求。”乐开富说。

机遇摆面前

业内人士认为,在新政推动下,不具备资质的种子企业会找靠山或抱团取暖。找靠山即寻求被大型企业兼并或控股,抱团取暖即通过合并重组以提升实力。

“不进则退,良好的政策为行业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乐开富说,近年来,我省出台多项政策,初步形成扶持现代种业发展的大气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我省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此外,对于列入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省级重点种子企业的,省级财政将分别给予每年100万元和每年50万元的补贴资金;2011年-2013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重点扶持种业工程的基地建设、种苗繁育、技术集成、培训和推广。

“政策的利好效应,已初步显现。”潘仰星说,对种业而言,现在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种子企业想生存、发展,就要用好用足政策。(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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