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县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保证种子质量

种子是粮食丰产的重要载体,是具有一定生命特征的特殊商品,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种子市场现状

种子体制改革后,种子管理站不再经营种子,种子经营全部由个体工商户接受有经营资质的种子公司委托代销,现全县共有 36户种子代销户,其中县城 12户,乡镇村23 户。经营的品种杂交水稻种子47 个,杂交玉米种子 16个。种子经营点多面广,经营户接受多家公司委托,代销品种多,种价高,良种良法不配套,未审先推?未试先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时有发生。种子管理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边学习边转变,种子管理工作逐渐正常化,在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和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种子管理站长期从事生产经营,缺少管理经验,种子市场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存在问题

1、种子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全面。国有种子公司改制成种子管理站后,工作重心转移,碰到实际案件查处时,询问、调查、取证方法不多,没有经验,业务生疏,处罚情节轻重尺度难把握,只注重批评教育宣传,责令改正为主,执法不严,导致违规经营现象屡禁不止。

2、种子经营人员虽然经过培训上岗,但学习时间短,缺乏种子知识,不能准确介绍品种的特征特性,不能提供良种栽培技术,法律意识淡薄,只管销售种子,没有售后服务。

3、农民文化素质低,面对市场繁多品种,不知道购买什么品种,存在跟随购买、仿效购买、诱导购买,种植品种不对路,众多因素如栽培管理不当、旱灾、水涝灾、病虫危害等造成作物不能正常生长或减产损失面前,农民往往误认为是种子质量问题或假种子原因,首先想到的是找种子经营户索赔,或投诉、纠缠、上访,给种子经营者造成不良影响,也给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处置不当还会给社会稳定造成隐患。

4、经费不足。种子市场点多面广,各种违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由于种子案件的特殊性,涉及因素较多,技术性强,耗费较多资金,致使资金严重不足,经常全面市场检查难度大。缺乏必要的种子执法经费、办案经费、质量抽检经费、种子试验经费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经费,没有公务用车费,不能保证日常工作运转,存在“有钱养兵,无钱打仗”。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种子管理执法人员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觉悟,提高对种子市场管理重要性认识,全面深入学习种子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提高种子管理水平,提高种子执法能力。

2、加强种子经营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定期培训,使种子经营人员依法经营种子,遵守职业道德,提高种子知识水平,增强售后服务能力。

3、向广大农民宣传种子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发放、张贴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购买种子时识别假劣种子的能力,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

4、加强和完善种子经营备案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规定,严格审查条件(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所经营种子必须是通过国家审定或云南省审定的品种,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而且是通过试种成功品种才能销售推广种植,做好种子经营档案,出现问题有据可查。

5、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通过种子质量检测,防止假劣种子上市。

6、加强种子市场检查。协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种子案件。

7、加强试验示范工作,筛选出适合本地推广种植的高产、优质、抗性好的优良品种。

8、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支持,保证种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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