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主要农作物第十八批停止使用品种的通知

川农业[2014]17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局(委):

根据《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第八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停止推广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有明显缺陷或丰产性等优势丧失的23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小麦10个、油菜13个,现予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种子企业停止生产上述品种;自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经营、推广上述品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告知停用品种信息,同时不再审核办理已停用品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相关科研育种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种质资源的保存工作。

附件:

四川省主要农作物第十八批停止使用品种目录.doc


四川省农业厅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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