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丽在2014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会议上强调全面实施系统性保护工程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主席张高丽8日主持召开2014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国家工作方案(2014—2020年)》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14—2020年)》等,对进一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出了部署。

张高丽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李克强总理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深入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同时,我国部分生态系统退化严重,一些高等植物、脊椎动物受到不同程度威胁,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不足问题突出。要把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任务,作为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根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保护工作。

张高丽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在抢救性保护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系统性保护工程,提高保护工作的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要深入开展调查评估和观测,掌握生物多样性基础状况和动态变化,积极开展保护和利用科学研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坚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加大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力度,规范采集、收集、研究、开发、交换、贸易等活动,确保提供方和利用方惠益共享;抓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合力。

张高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狠抓落实,加强保障措施,确保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立法,抓紧制定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细化实化。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推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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