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检查

皖农办种〔2014〕83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检查的通知

有关市农委、有关承储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4〕27号)要求,现就开展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近三年承担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和2014年度承担我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储备任务落实情况。是否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进行承储;储备种子存放地点是否与企业所在地一致;储备种子是否标有“国家种子储备”或“安徽省种子储备”标识;储备种子质量检验情况。

2.储备制度执行情况。承储单位是否建立种子管理制度;是否成立种子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公司法人负责、储备种子保管、储备种子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实行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专案归档、定期进行质量抽检等制度;库房台账记录是否及时、记录是否完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承储单位近年来国家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承储单位落实承储任务资金来源情况;财务及仓库建立专账核算情况;库房租金、电费、库管人员工资、劳务费、装卸运输费、资产折旧等,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销售总账或单笔账票据进行合理摊销和分割。

4.储备资质管理情况。承储单位人员是否有专职的加工、贮藏、检验人员;承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承储地点是否跟合同一致。

三、有关要求

1.企业自查。各承储企业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4〕27号)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被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整改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农办财〔2014〕89号文)列入整改企业(名单附后),要对照被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12月15日前,各整改企业(含自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将整改报告上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科。

2.市级核查。有关市农委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4〕27号)要求,对辖区内承储企业进行认真核查。

3.省级督查。省种子管理总站将成立2个督查组,对全省承储企业进行督查,督查结果12月31日前报农业部相关司局。

附件:

1.整改种子企业名单

2.承储企业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附件1

整改种子企业名单

1.枞阳县种子公司

2.安徽绿雨种业有限公司

3.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4.黄山区粮油购销公司

5.安徽天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安徽宇顺种业开发公司

7.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8.宿州市种子公司

附件2

承储企业名单

1.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3.安徽天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5.宿州市种子公司

6.安徽绿雨种业有限公司

7.安徽喜多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8.安徽国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安徽金培因科技有限公司

10.合肥市合丰种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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